合同纠纷
关于签订用工担保协议和承诺书的合法性
关于签订用工担保协议和承诺书的合法性 我于今年6月在网上看到招聘信息,面试一家公司,在经过面试之后于7月1日正式上班实习。为期三个月。在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我在这里上了5个月的班。实习期以过两个月迟迟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
在12月初,公司邮寄合同给我(我被下派到一个县城的办事处)里面附带一个用工担保协议和承诺书。里面要求我的家长给我做担保,并且签署一个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贵公司所聘用的介绍员工()系本人介绍 本人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本人及()已将()的真是情况如实向贵公司反映。在此条件下贵公司聘用()为此本人愿意为()提供担保。
本人愿意作为()的担保人,现向贵公司承诺:如果()在贵公司聘用期间因违反贵公司的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及与贵公司的约定等行为给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本人对()对贵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同时提出如果我家长不填写这份承诺书则不会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份承诺书是不是具有合法性。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农资小伙儿(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08-12-03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