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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们是组合的家庭,他婚前带一女儿一起生活,我是头婚,才结婚一年现在要离婚.对于财产分割我们有分歧,情况如下:
1.共同财产有:二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再加他宿舍的租金,餐费,车费,电话费,出差补助.对于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二样,我认为可以分配个人账户余额或是这一年来公司帮我们承担的和个人承担部分一起分,他认为只分个人承担部分.
2.婚前他向其弟借了20万偿还清了银行的房贷按揭,婚后,他以共同的财产(工资)按月以还房贷的按揭方式向其弟还款.这样的情况我能否请求这一年来共同财产偿还部分房子的增值部分的一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淡然120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9-0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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