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是否构成诈骗
是否构成诈骗 律师
您好!
我有一个问题咨询您,以下是事件的经过,想问您当事人是否构成的欺诈?是否触犯刑法,如果是触犯的是哪条?我是否可以追究民事责任?
2011年三月份我搬了新家,打算把旧家(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出租),我在小区内贴了份广告,一个女的找到我,自称是中介姓荆,她带来了一位林女士看房子,林女士付半年房费,但有可能因工作变动只租三个月,但是我马上要出国半年,就不想租给她,可是荆中介再三保证三个月后她不租了,她会再帮我租给别人。这样就租给了林,三个月后我在国外打过电话给荆,林女士不再租房,荆提出要租我房子,我问她谁住,她说因我家干净她要自己住,我问她为什么要租房住,她说她女儿在附近上学,她搬过来方便照顾孩子,还跟我提出经济条件不好要我房租便宜点,我要国外没办法回来处理,就降了降房租给她。回来后周围房租的市场行情早已上涨不少,但考虑她当时帮我处理,条件又不好就没要求涨房租,今年当地房租又涨不少,由于我的房子条件不错可以租个好价钱,我于合同到期前一个多月给她打电话要涨房租,我要每年23000元,她说我涨的太多了,说22000元还行,她说她正在外地,过两天回就给我打电话再商量房租的事,之后一直没打电话给我,我于前几天给她打电话商量房租的事,言谈中我觉得她人品有问题,好像有说谎,我就跟她说要收回房子,她才吞吞吐吐说房子已经转租给别人,(之前我没说收回房子时她一直说是她自己住)我非常生气,因为当初约定不得转租给别人的,但没有写进合同里。)我问她房子里住了几个人,?说就两个人,一对情侣,我问她房子维护得怎么样?她说很好很干净。我说我要见见这两个租房子的,她求我不要见,因为她跟人家说房子是她的,会影响她的信誉。她这样说我更加怀疑了,第二天我自己去了房子那,到了后非常生气,跟她说的完全不同。她把我的房子分隔几间,擅自改了房子,分租给五个人,非常脏像难民营一样,电器也非常脏可能也坏了,我跟住在屋子里的人聊聊,得知房子这样出租已经好久了。
就此事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您,荆女士就租房情况对我蓄意隐瞒,并未经我允许擅改房租结构以营利为目的,这样情况是否构成诈骗?她是否触犯法律?我可否要求赔偿?
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灰子(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9-08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