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在总高11层的自家7楼窗下(非飘窗)安装空调,法院判处拆除
在总高11层的自家7楼窗下(非飘窗)安装空调,法院判处拆除 判词如下:被告房屋外有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且原告系70多岁老人,因被告安装空调外机问题已经对其生活产生严重的困扰,尊敬老人系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的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害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故原告要求拆除空调外机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问题1、房屋建设单位,修建的空调位置,是否为法律认可的唯一位置。
问题2、70岁老人的困扰,这困扰就可以不用有依据吗?无厘头的困扰也予以支持吗?
问题3、判词都是这么无任何事实的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d2450……(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7-09-30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