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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9月4日出了轻微车祸,对方主责我次责,在交警大队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签了一份协议

9月4日出了轻微车祸,对方主责我次责,在交警大队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签了一份协议 9月4日出了轻微车祸,对方主责我次责,在交警大队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签了一份协议,当时保险公司为了方便理赔写了对方全责,我无责,事后又要我赔对方休车费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
提问时间:2017-09-30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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