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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你好律师们,在此请求你们帮助一下.我前几个月跟储蓄银行整改一柜员机通信线路,人工及材料费用一共1200元人民币整,已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并移交到该储蓄银行行政,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工程款,我有该行开据的证明(该证明是向税所提交开具发票款项的证明),请问我保留的该证明有没有法律效力。请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sans(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2-09-07 20: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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