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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机动车和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和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 我的机动车在2017年9月和电动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队事故认定为对半责任,但是交警队那边的协调人员告诉我们费用等的由我们出七成对方伤者出三成。这样合理吗?后听说有一个电动车国家标准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超过标准的电动车可视为机动车,那么我可以依据这个标准来鉴定其电动车吗?并按照机动车的规则来判定本次事故。同时,因为我的车辆一直暂扣,而产生的交通费也可以列入赔偿范围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56861……(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7-09-2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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