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从2O17年9月17日进厂到2Ol7年9月21日自辞,厂里不按劳动法每天工作八个半小时
我从2O17年9月17日进厂到2Ol7年9月21日自辞,厂里不按劳动法每天工作八个半小时 我从2O17年9月17日进厂到2Ol7年9月21日自辞,厂里不按劳动法每天工作八个半小时,工作从上午8:00~12:00,下午从13:30~18:00,每天多出半小时工作时间,(全厂员工都一样)我工作两年按时间算这每天半小时的工作报酬也应该是一笔辛苦费,可厂里只按八小时算,我能否提出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9-29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