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未签定劳务合同公司收取押金是否违法?
未签定劳务合同公司收取押金是否违法? 我在2012年2月向公司交3000元现金做押金,打了收条,还签定了一张协议:“我在学习和上岗期间如有不听从领导安排,3000元押金作废。”口头协议:“学习期间每月1500元工资,学期3个月。”然后回公司上班一月4000——5000元工资。学期满了之后,因公司没有工作,又派我到外地上班一月,工资一月1500元。至2012年7月回公司,然后回家休息。至2012年9月仍未上班,所以要求退还3000元押金,并补偿误工费8000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靳斌斌(河南)
提问时间:2012-09-07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