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铁岭人,我要起诉外地人,怎么起诉,用我本人去吗
应当到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你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其余部分参加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五条。
应当到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可来电咨询帮你研究个方案
应当到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