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未成年人劳动保护法,未填劳动法试用期三个月,一分钱不给因该?

未成年人劳动保护法,未填劳动法试用期三个月,一分钱不给因该? 一开始是老总的下级让我进去的,老总点头了,下级跟我说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没工资(因该?)我是一个亲戚介绍过来的!他跟我我亲戚说给我三个月的生活费不告诉我!现在是四个月了,他不给我工作就找了个借口,借口就是我帮他去买高铁票,我说给我点钱加油,他跟他的下级说,这点钱都问我要,我本来还想给你工资的,现在给你屁! (那天我身上没钱了油只够我回家的,我又没工资,这样做对嘛)  求你们好好帮帮我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施永剑(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2-09-06 15:0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