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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务纠纷的问题,求好心律师解答。

关于劳务纠纷的问题,求好心律师解答。 我在今年八月一号进的这家公司,韩企,总公司在韩国。九月一号找老板要过工资,老板说公司每月五号发工资。之前听同事说这个公司信誉不好,常欠薪。今天五号了,找老板要工资,说实在没钱。老板只给了一千块钱,原定是实习期2500块钱一个月,老板说六号给齐。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八月一号开始在这个公司工作,他九月五号开工资,我现在打算辞职,那么辞职时要回多出来的这四天工资合不合理?第二个问题就是劳动法有规定如果雇佣员工满一个月不签合同的话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那么我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从九月一号到五号的双倍工资?如果我要辞职,需要提前向公司说吗?不说会怎么样?(现在还在试用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t9428(北京)
提问时间:2012-09-0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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