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派出所民警阳奉阴违该怎么办?
派出所民警阳奉阴违该怎么办? 刑事(公诉)附带民事赔偿,从8月28日事件发生,期间经村干部调解不下,我们在10月24日正式告之当地派出所按法律程序来。当地派出所民警陈某说当天就送交市局法制科,到昨天我们去市局了解,结果根本没收到相关材料,今天在派出所,陈某才说昨天刚送上去,问他为何迟迟不提交材料,给我们的解释是:单位在考核才送晚了。这个理由完全站不住脚的,根本是在糊弄我们。从10月24日到上个星期为止,我们还跟陈某确认过好几次,他都说上交到市局了,还答应给我们催一下。明明材料还在他自己手里,却说在10月24日就上交了,对于这种行为我们该怎么办?可以向哪些部门反应这些情况?对这种行为的执法人员有无相关的约束条例?
请律师们给我提点一些建议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ezifu……(浙江)
提问时间:2008-12-02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