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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中午,我驾车与一电瓶车发生碰撞,当时,我在路口向左边转弯

9月13日中午,我驾车与一电瓶车发生碰撞,当时,我在路口向左边转弯 9月13日中午,我驾车与一电瓶车发生碰撞,当时,我在路口向左边转弯,电瓶车对向车道直行,发现电瓶车时紧急刹停,电瓶车没有刹停,行驶于机动车道并怀疑车速过快或刹车有问题,与我左前部发生碰撞。骑电瓶车的老人约70左右,左小腿受伤肿胀,碰撞之后去医院做了检查,拍了片子之后,门诊部医生,说骨头没有受伤,回家静养即可。伤者不同意后又去骨科,医生同样要求回家静即可,当时垫付了500元。伤者在家休养3天后,说伤口发炎要求住院治疗,随即陪同办理住院,检查后伤口有炎症并有淤血形成血块,至今住院7天,又垫付3500元,并请了看护进行照顾,每天90元暂未结账,本来说今天出院,上午又告知我不出院了,继续住院治疗,想请问是否需要继续垫付,我身上确实没有现金进行垫付除非刷信用卡,并且对方态度变得恶劣,担心后续垫付费用无法拿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7-09-24 20: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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