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男方借的债务,用于借给第三人使用,离婚后,借债方起诉女方偿还,请问女方是否需要偿还,如果偿还,
既然不是用于共同家庭生活,那么女方就不需要偿还,举证由男方借给第三人了。
如果以男方名义接,女方不知情或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女方不用偿还。
需要偿还
除非女方有证据证明该款项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否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连带清偿责任,女方偿还后,有权向男方追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有证据证明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承担。
除非女方有证据证明该款项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否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连带清偿责任,女方偿还后,有权向男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