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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用一千押金和六千入股资金买下甲方店铺百分之三十股权,乙方

乙方用一千押金和六千入股资金买下甲方店铺百分之三十股权,乙方 乙方用一千押金和六千入股资金买下甲方店铺百分之三十股权,乙方有要求甲方经营2个月期限内每个月盈利达不到五百,甲方要及时转让店铺出,可甲方并没有按合同所说执行。甲方经营期间2个月问乙方要房租水电费之类,乙方没有给他,原因是甲方根本不让乙方知道店铺的支出和收入数据,请问这情况主要谁负全责?我只想清楚的了解,以上情况有没有一方不利的,甲方属于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开始(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7-09-2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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