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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企业拖欠员工工资

企业拖欠员工工资 我于去年11月底进入一家企业,当时承诺入职便购买保险,到7月31日离职也未曾购买,而且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11月底入职时公司在筹备一家酒店,我负责销售部,当时主要的工作就是筹备和文职工作,因为公司资金问题,装修进度延误,所以公司在1月初至4月中一直给员工放假,放假期间没有一分工资。
酒店六月中旬开业,但在7月10日本应发工资的日子,一直拖延到月中,一线员工月中时将工资发放了,各部门经理的工资发了酒店的代金券,因感觉公司没有发展前景本人自动提出离职,当时经友好协商最后工作日到7月31日,7月份的工资八月份开,但目前已经九月底了,工资还是没有发,询问当时酒店负责人,负责人告知现在酒店管理权已经交由股东自行管理,联系股东负责人以后,先是告知酒店现在在职的工资都没有发,更不会发离职员工的,再进行沟通时,便以我工作不力等借口拖欠我工资,从我入职到离职期间从来没有任何人说我工作不力,包括我离职时也没有反馈我工作能力有限,故解聘我或是不发放我的工资,入职至今因为放假所以发放工资的月份也很少,而且每次都是财务的会计以个人账号发到员工工资卡里。
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我现在能提供的证据就是离职表、工作期间的工牌、内部工作单各部门的签字,与客户间的合同、酒店开业员工照片,聊天记录等相关的照片
如果我现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提供的这些资料可以成为证据吗?还有就是我可以申请赔偿和补交保险吗?我可以申请哪些补偿?我还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我具体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enrei(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7-09-2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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