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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因介绍人认识,后续男方为女方买了项链,后续因女方怀孕

男女朋友因介绍人认识,后续男方为女方买了项链,后续因女方怀孕 男女朋友因介绍人认识,后续男方为女方买了项链,后续因女方怀孕,而男方不承认导致女方人流,因男方跪求和好,期间男方也讨女方欢心共计转帐三万元给女方出去玩,或购置生活护肤品。现男方逼婚,女方要求男方婚前买房,男方有条件却不肯买,而闹。介绍人介入其中,讨要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的花费,并且威胁恐吓女方,还在女方工作地方毁谤诬陷,请问女方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法律保护呢?同时女方有责任归还恋爱期间的花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C-(湖南-益阳)
提问时间:2017-09-22 23: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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