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发如何才能判罪?

故意伤害发如何才能判罪? 亲戚家小孩受邻居教唆将自家东西拿给邻居。9月1日晚亲戚领孩子到邻居家论理,却被邻居家拿钢筋将双腿与右手打成粉碎性骨折。当时邻居有打110报警,派出所有到现场进行取证,随后将亲戚送往医院。随后邻居再没露面,白天一家人也躲起来,也没有付过医药费。亲戚家人去派出所要求把伤人者拘捕,及要求伤人者支付医药费,但派出所说没有权利抓人,亦无权要求伤人者出医药费用,要法院判了刑才可抓人,并且法院判定赔偿了才能向伤人者出医药费。法院判定前需经过法医进行伤势鉴定,可是法医一拖再拖,至今仍未去做伤势鉴定。
现在亲戚躺在医院,无能力支付药费,导致医院停药。亦无能力支付手术费用。
请问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派出所都不可以抓捕伤人者吗?在法医判定前是否可以要求伤人者付在院医药费用?还有派出所处理案情是否有个时间期限?
盼能得到您们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onghu……(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2-09-05 13:4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