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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作是帮个体老板发海鲜。也相当与搬运工,工作时间已有6年之久,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工作方式是每个月都上班,没有一天休息,节假日也没有假期。工作时间是每天的凌晨两点半至早上8点,休息到下午一点,再从一点上至晚上6点。在今年的8月3号早上七点半左右回家吃饭休息的途中,突然晕倒后导致脑出血,住进医院进行手术后,现在已经一个月之久,还不能说话,目前已成为瘫痪状态,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老板有责任吗?如有责任老板应该承担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ng74……(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9-05 10:4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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