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不合理问题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不合理问题 现有几点关于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问题想咨询一下律师
1:现房屋6间宽度20.92米,2000年生产队现场划分宅基地时指定界线南北长度是20米(没有出具任何字据)2002年建好房屋后没有拉建宅基地院墙(个人无土地使用证等其他证件,此次拆千户都没有),现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城中村),街道办事处给每户统一划定长度14.2米并按此核算补偿,不认可原始划分的20米界线。是否合理?个人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2: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补偿按宅基地面积,单价4645/每平方补偿。一层房屋建筑面积不赔偿二层620元/每平方。一层房屋不补偿是否合理?
3:在棚户区改造项目结算表和承诺书上签字拿到棚改安置房号确认单后,通过后期的了解知道对自家补偿的不理合理,个人利益受到损害后。就没在后期的附属物赔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书等其他协议上再签字。签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结算表和承诺书后个人是否还有权对补偿不合理的地方提出补偿及行政复议和诉讼?
4:棚户区改造同地段拆迁户补偿单价都一样,但相比之下自家房屋是砖混结构平方而其他拆迁户是砖木结构的瓦房,且房屋建筑面积也比其大许多。个人能否就房屋建筑结构及面积的不同提出提高补偿价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义薄云天yb……(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7-09-17 21: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