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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前夫补签《补充协议》是否生效?

请问我和前夫补签《补充协议》是否生效? 由于离婚时未充分考虑女儿的利益,后与前夫签了《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前夫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不低于400元,其他费用平摊。可他从未支付,问他要他就一句话:没有!请问我可以起诉要求他将未付的费用一并付给我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黑色郁金香(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2-09-0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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