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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内,我把房子卖了,退租户剩余租金及押金,租户仍不交房,怎么办?

在租赁期内,我把房子卖了,退租户剩余租金及押金,租户仍不交房,怎么办? 我于2011年12月5日出租房屋三室两厅出租价为950元,2012年12月5日到期,于2012年9月1日我把房子在租户知道并同意的情况下卖掉了。
按租赁合同上的违约责任:房主提前收回房屋的需提前30天通知租户并退还租户相应天数的租金及退还押金,如屋内设施有损坏租户负责赔偿。我已经提前30天告之租户搬家,租户也表示同意了,但现在我提出从他搬走交钥匙之日按上述违约责任结清所有帐目,他却表示不搬家了,如果让他搬家就要另付他1000元而且损坏的东西也不不赔了,这种情况我应该给他吗???
房屋过户已经完成,但新房主的尾款还没有给我,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skay(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9-0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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