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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企业合并后变更房屋所有权人的有关政策
咨询企业合并后变更房屋所有权人的有关政策 咨询企业合并后变更房屋所有权人的有关政策
我公司(陕西桥上桥锅炉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0月以吸收合并的形式,将原陕西省桥上桥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桥上桥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为一个公司。合并前,三个公司的生产、生活场所都在一个大院内,但各自办理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今年已经办理了土地证使用权人的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时,县房产局认为这样的变更等同于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应按转移登记处理,过户费每平米6元、测绘费每平米1.3元。三个公司合并后房屋总面积一万五仟多平米,若按此公司将花费拾多万元|的登记费用。对此项收费,我们有一些疑点,特向你们咨询。
一、是企业合并引起房屋所有权人变更(公司名称变了),而不是买卖行为或个人的其他行为造成的。
二、公司合并后原投资主体没有变化,原来三个公司的股东仍然是合并后公司的股东,且每个股东的股权比例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我们咨询的目的是因公司合并而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人时,这样收费是否合理,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请给我们法律援助。
陕西桥上桥锅炉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公司地址:华县赤高路口 联系电话:15353953905 0913-4883048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桥上桥公司(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2-09-03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