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妈妈三年前在家和一个男的结婚,男方是住在我家里,现在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彩礼不用退。协商不成,由法院判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不用退,你家里的东西也不用分。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已经共同生活的,不需要返还彩礼。
共同财产要分割
如果领取结婚证,并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不需要退还彩礼。你家的房子,男方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