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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住宅安全被侵害的法律申诉途径。

公民住宅安全被侵害的法律申诉途径。 我们是四川省绵阳市某家属区1单元4楼7号的居民,从2009年10月底开始至今,楼下的3楼5号邻居总共6次突然狠踢我们家门,致使金属手坏掉,部分油漆脱落,踢门声巨响,严重威胁我们生活环境的安全和平。我们数次大110报警,请求警察解决问题,警察说5号邻居老太婆声称每天听到什么实心球撞地的声音(多次叫老太婆录音交证据,从来没有任何证据,而只有老太婆的乱说),同时警察说跟老太婆同住的老太婆的儿子儿媳都说没有听到什么声音。警察在取证时查到3楼5号有用一根粗竹竿头上捆绑金属件用来敲打屋顶搔扰我们家,警察在第五次经我们拨打110到我们家调查时,已经明确要求3楼5号必须获得证据证明声源且不可以随意踢别人家门或狠敲别人家门。但是,仅仅时隔2-3个月,今天,2010年5月6日中午14点左右,我们家人正在午睡,突然我家门被狠踢狠敲,我打开门出来看,发现这次是3楼5号老太婆(前几次均是老太婆儿子),我问她为什么无故踢门,她说有声音睡不着,我问她有什么证据诬蔑我家,她说就是我家,我问她录音没有,她没有回应。我们曾多次跟警察说愿意配合查找声源,我们建议可以用录音记录证据,但是3楼5号自始至终无沟通无调查无证据就多次随意狠踢狠敲我家门,由于我家住宅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名誉权被严重侵害,而3楼5号不服从警察劝阻和建议,我们考虑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安全和声誉,请给予进入法律程序的建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60598(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0-05-0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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