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可否认定为工伤
可否认定为工伤 我哥于87年起进入上海市沪东汽车运输公司从事搬运工工作,其间未间断,一直到2011年因企业收缩,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我哥总共为企业服务了24年.这24年里,我哥一直从事高强度的劳力工作,以致于在2009年被查出双膝盖半月板损坏严重,以致脱落,长海医院建议保守治疗--即不动手术,居家休息为主(主要是动手术费用高,且过几年又得更换植入的人工半月板).
居医生推断,此病因主要是一直从事搬运工作造成的.但当时由于病情尚不严重,没有考虑向上海沪东运输公司提出工伤认定.2011年解除劳动关系后,病情日益严重,以致今年已基本丧失劳动力.
请问律师朋友,像我哥这种情况可否向原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如何走法律程序!谢谢给予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f7309……(上海)
提问时间:2012-09-02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