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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纠纷

工资纠纷 本人于7月份向公司提出辞职,8月16日离开公司,离开之前发现8月7日开出票据有误,故向公司上报,应我是销售文员负责开具销售清单,由公司财务监督价格,负责收款以及盖章放行的职责,8月28日公司发放工资时我被前同事告知全部损失由我一人承担,将从我7月份以及8月份工资中扣除损失的700余元,本人觉得于理不服,如果公司财务当时能行使其职责,监督价格,及时发现失误就能避免失误的发生,现全由我一人承担,请问能我向公司讨要说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T李(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2-09-02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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