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刺死辱母者案中警方的乱作为行为如何通过行政诉效认定违法?

刺死辱母者案中警方的乱作为行为如何通过行政诉效认定违法? 刺死辱母者案中警方以纠纷为由故意推脱,默许讨债人员为的违法暴力行为致使事态进一步严重,警方以默许袖手旁观的态度介入社会纠纷(经济纠纷),问题是警察对于暴力行为,破坏财物行为不予立案,只给出不予调查通知书。

因为警方在初查过程中其实已经发现违法行为,但警方以预调查和初查掩盖“调查”过程,再以“没立案”假象掩盖“不立案” 事实的行为,谎称没被受理。这里设置了一个制度上的漏洞,让检察院找到理由懒政。这种情况变成了全国现状。
等被害人四处控诉受到各方关注后,才匆匆出来做事后诸葛亮,在这一过程中警方还充当了协助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的角色。其实警方的行为完全是乱作为,如果单单起诉行政仅仅认定行政不作为显然轻纵渎职的警方。该如何提高起诉标的---------认定警方的行为违法,让起诉结果更有利于纠正警方行为? 如:起诉认定调查行为存在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tptco……(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7-09-13 03: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