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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机动车相撞,同责。受伤一方皮外伤,说头晕第二天拍片,医嘱上没事花费1500

两辆机动车相撞,同责。受伤一方皮外伤,说头晕第二天拍片,医嘱上没事花费1500 两辆机动车相撞,同责。受伤一方皮外伤,说头晕第二天拍片,医嘱上没事花费1500,要求没受伤一方支付3000医药费没谈成,要求伤好后看发票支付。第三天又去办了个住院总花费3400。在医嘱没问题的情况下再去办住院观察这笔费用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ccentric(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09-12 23:5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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