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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与车辆发生碰撞,我全责,报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对方车辆轮毂受损
开车与车辆发生碰撞,我全责,报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对方车辆轮毂受损 开车与车辆发生碰撞,我全责,报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对方车辆轮毂受损,保险公司定损后同意给对方更换轮毂。由于对方车子轮毂是限量版,4S店要求先付5000元订金订购轮毂但是保险公司告知无法先支付订金,所以本人先垫付了订金。后对方车主要求报销修车的来回路费,我方同意合理赔偿,但是对方提出的高额费用无法满足。对方以他不修车我无法拿到订金为威胁一直不肯修车。保险公司要求对方必须先去修车才能理赔。请问:1:保险公司是否无需支付订金,订金应该由被保险人支付吗?2、如果对方一直不肯修车, 有什么其他解决方法吗,可以去当地交警队处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7-09-12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