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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某个营销服务部上班上了半个月了当初应聘的是文员

我在一家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某个营销服务部上班上了半个月了当初应聘的是文员 我在一家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某个营销服务部上班上了半个月了当初应聘的是文员,对方拿了一个代理合同给我,签了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上注明的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我在这个服务部上班一个月了,对方没给钱,我掏说法,对方说我签了代理合同,可是我在工商局查到了了,这是两个工商信息,服务部有服务部的注册人,分公司有分公司的注册人,完全是俩家公司。我在服务部上班做文职跟我和人寿分公司签了代理合同没有任何矛盾,但是服务部坚持不给于劳动工资,也没有劳动合同,请问我和分公司签了代理和在服务部上班这是两家公司上的职位,服务部应该支付我文员的工资,这和分公司的代理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俩家独立公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九猫(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7-09-1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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