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家人向高利贷借款,借条写的四万,但实际放贷方只给了两万,现金,请问法官会怎么判定?
家人向高利贷借款,借条写的四万,但实际放贷方只给了两万,现金,请问法官会怎么判定? 前姐夫因为赌博欠下高利贷,后骗家里人说是炒股赔钱了,所以借了高利贷,并隐瞒了实际欠款金额,因为有孩子,所以姐姐选择原谅,并把夫妻共同住房,卖掉还钱,剩余的钱首付贷款又卖了一套 。
后高利贷又找到姐姐说,姐夫欠款不止之前的那些,并威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不还钱就滚利息,并到姐姐单位闹事,姐姐没办法只好把刚买的房挂去中介再卖掉,然后跟家人借钱,想把高利贷的还上后,卖房的钱再还给家里人。
后来前姐夫说有人要买房,并付了首付,签了买卖合同,哄骗姐姐帮她贷款,先把高利息的还上,不然是夫妻,姐姐也有义务还钱,当时事发突然,也想着房卖掉就能还上,所以姐姐帮前姐夫借了利息较低的高利贷,想着还清后好赶紧离婚。
但在两周前的深夜,前姐夫突然给我发短息,说卖房的事情是假的,我赶紧通知了家人并且去房管局查明,在第一次卖房时,所有的房款均被前姐夫拿去还因赌博欠下的高利贷了,并做了假合同跟房产证给姐姐,后来说的买主也是找人假扮的,买卖合同均为伪造,高利贷压着前姐夫上门,我们大家才知道是因为赌博欠的钱,并且远不止这些。
但我们家人已经为他凑款八十万,姐姐也帮他贷款五十多万,有高利贷也有银行贷款,但现在姐姐没有任何财产,只有一个月几千的工资,现在其中一家高利贷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了姐姐,要求姐姐还款十五万,但其中只有八万是姐姐签字借的,其他的借款姐姐并不知情,而且这八万借条虽是姐姐签字,但是放贷方只给了四万,并且都直接以现金的方式,交给了前姐夫,因为借款时还不知道房产证是假的,而且十六年的感情,让姐姐并没有过分怀疑前姐夫会这么坑她,也不懂高利贷借款的门道,所以前姐夫让她签字,她就签了。
姐姐在知道事情真相后,马上与前姐夫办理了离婚,并写好协议,前姐夫的欠款都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姐姐也并不知情,所有他欠的钱都与姐姐无关。在这期间家人用手机录音,录下了前姐夫自己承认,欺骗了姐姐,伪造了房屋买卖合同,利用姐姐对他的信任造假,并且承认借钱原因始于赌博。
大致情况如上,请问律师,高利贷起诉姐姐还款15万,法院会给予支持吗?
两张四万的借条,共计八万,但放贷方实际只给了四万,这种情况法律上怎么判定?
现在前姐夫跑了,失踪了,他的欠款姐姐需要承担吗?
姐姐只有一个月几千的工资,法院会怎么执行?
因为姐姐名下的欠款不止这一家,如果后续还有别人起诉姐姐,那工资怎么分配?
银行的贷款每月需还款,但现在没有能力偿还,银行会起诉姐姐经济诈骗吗?
银行的还不上会一直无限制的滚利息吗?
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仙妖怪吧(北京-平谷区)
提问时间:2017-09-11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