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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物业公司,拖欠200多业主房租不给,严重不作为。
无良物业公司,拖欠200多业主房租不给,严重不作为。 前几年购买的商品房,业主算甲方,某物业公司算乙方,当时签订协议,甲方将房屋交由乙方管理、经营,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则需要每半年向甲方支付收益所得,这个收益值是确定好的,合同里都写的很清楚,没有说因为乙方经营不善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就不给了,现在的问题是:今年第一次返祖,合同注明为2016年10月1日,实际返租日期为2017年的3月,而第二次返租以半年计算的话,应该为2017年4月,实际到现在2017年9月11日都没有动静,业主们不止一次的找乙方交涉,每次都是没有结果,而且每次的态度都是以没钱为借口,就是不给答复,返租的准确日期等等,多次找政府也是没人搭理。像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办法。乙方:潍坊沃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3536……(山东)
提问时间:2017-09-11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