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撞伤的民政“五保户”治疗好后,该怎么处理!!
撞伤的民政“五保户”治疗好后,该怎么处理!! 2009年11月,我驾驶无牌摩托车将一名75岁的老人挂倒,该老人是一名“五保户”已经没有什么直系亲属,被赡养在敬老院,民政部门每月给她发放生活费,由她已故老公的弟弟监护。事故后,交警部门查看了现场,建议我们双方私下解决。在当地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只是左腿股骨骨折,采取了手术治疗。几个月来,均由我在家中对伤者进行照料,目前该老人已到处走动,完全恢复正常。可是她的监护人却一直不将老人从我家中接走,并要求给予3万元的赡养费。请问律师老师,他提出的这种要求对不对,我该怎样处理。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萧萧2010(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0-05-05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