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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按劳动法公司应与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让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也未恊商

按劳动法公司应与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让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也未恊商 按劳动法公司应与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让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也未恊商。年休假也未享受公司所称的十天以上带薪假,加班工资公司只按基夲工资七百多元计算,晚上加班只有班组按上班时间区分计算,公司未额外支付加班费,但公司给的二资条却显示有晚加班费,实际是多资与公司交涉,晚加班不给加班费。合同是周五制,公司主强制规定周六制,若需要没有休息日,
现在我以辞职,公司以我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并且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让我写了一份辞职,书未注明理由。像我这种情况,仲裁能支持吗?感谢热心律师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7-09-06 00: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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