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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故城县下的一个村子 水井和设施是村集体的 然后经村副书记私下操作承包给他自己
我是故城县下的一个村子 水井和设施是村集体的 然后经村副书记私下操作承包给他自己 我是故城县下的一个村子 水井和设施是村集体的 然后经村副书记私下操作承包给他自己,并且承包合同写上承包水井不向村里交任何费用,然后他说自己投资重新在村子里铺设新管道(但百姓打一开始就开始交钱了他这属于自己投资还是集资属于他自己财产吗),2010年开始承包收取百姓300-500-1500不等,百姓反响很大,没办法解决。15年前管道基本已经覆盖全村,但15年后有新盖房的或以前没安装的又收取百姓3000元安装费,甚至更多,不交钱不给安装,百姓感觉到他占着村集体的资产强行为自己谋利严重侵犯了百姓利益,他这属于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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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0000威斯帝奥毛皮制品0000A(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7-09-05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