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学校有没有查封、扣压等权利?
学校有没有查封、扣压等权利? 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高级中学(下称蔡中)在2008年年底给我们出具一份为期4年房屋出租证明和由此办理的营业执照,但刚过一年,租赁期未满,出租方(蔡中)要将此房拍卖,我们也让出租方验看了他们早先出具的为期4年的房屋出租证明和由此办理的营业执照,但出租方依然要求我们参加拍卖会,但我们未能竞得。事后出租方以我们参加了竞拍,就说我们的那份类似合同的房屋出租证明无效。请问律师他们的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而且标的拍卖房屋使用权的房屋不止一间,有多间同时拍卖,我们是否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参加拍卖还可以是拍其他房屋的使用权?我们不太懂法律,是不是出租方有欺骗我们诱使我们参加拍卖让我们的有效合同无效?
现在是出租方不与我们协商,先是查封我们的门,接着又在我们不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利用电钻、铁锹等工具撬我门,扭我锁,不经过清点造册,直接抢搬我商品至别处,中途毁损我商品数千元,已2月有余!
我们找过我们岐山县的律师事务所他们惧怕出租方法人代表是我县教育局副局长,他们不接案!我们上访1月余也没有结果,官官相护、官官相畏!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的合同有效没有效先不说,请问一个学校,一个事业单位有没有查封、扣压我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私自搬离我合法财产的权利,有没有权利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是不是在滥用职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在心扬(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0-05-05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