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 你好:前一段时间我的房子租给别人签订一年合同,但他一个月以后不住了,要求退款,我和他口头协商后退了他8000块钱(他总共支付我一年租金15600元+1300押金)我收回房屋,合同,押金收据。他最近又变卦要我追加5000元,不然要告我不当得利。我没有理睬他。请您帮我看看,甲乙两方合同都在我手里法院能接受他的起诉吗?或者说我能胜吗?这两份合同虽在我手里,但已经损毁,只剩下半份了但是上面还有甲乙两方的签字和手印以及身份证号。
我当时的合同没写违约金赔偿这一块,我也没想到他住几天就退房了。再就是和我签合同的,和付我钱的人是两个人。
起因:(本来我以为他们是一起的,这个房子租给一个年轻女的,钱是一个中年男人交的,后这个男的给我打电话说这是他包养得女人,因为两个人分手所以这个男的要拿回租房钱逼迫这个女的退房。)
现在他已经起诉我了,法院让我准备材料,我都用该准备什么材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19813……(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2-08-30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