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去年九月份我与工友们共同工程完工后老小老板失联,后通过劳动局与承包方协商解决后付了一部份
去年九月份我与工友们共同工程完工后老小老板失联,后通过劳动局与承包方协商解决后付了一部份 去年九月份我与工友们共同工程完工后老小老板失联,后通过劳动局与承包方协商解决后付了一部份,至今还差二十四万余元,今年四月份再去找劳动局,劳动局领导俱然说他们也无办法解决,叫我们自己去找人,(我们能找到当事人就不用去劳动局了)(去年我到公安局去说明了情况,他们的回答是我们本身还报不了案,找不到人只有到劳动监查案大队立案,由劳动监查大队移交公安局,)我们多次去劳动局,他们也不去报案,反而要叫我们自己找当事人解决,难道当事人躲债不露面,工人的血汗钱该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张掖)
提问时间:2017-09-04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