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离婚己十几年了,孩子归女方,我每月付抚养费,但前妻最近说孩子要出国读书要我支付一半的费用
这种情况下,你是有权拒绝的
如果你不愿意支付,则可以予以拒绝。
小孩几岁?
不合理。。
你可以拒绝。
1、出国读书费用不是法律上抚养费,你有权拒绝支付。
2、孩子年满18周岁,法律上就不强制你再支付孩子抚养费。
可以拒绝。
孩子成年了,不需要
超过18岁以后就不用支付抚养费了。另外就算在18岁以内,出国留学这种非必要的高消费,是可以不支付的。
无须支付。
如果孩子已经超过18周岁,你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即使在18岁以内,你也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以外额外的费用。
不合理的。
是有权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