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香港老公有情人,我有三个小孩,我是新移名到香港,我想和老公离婚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的
可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协商,不成的则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你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如有对方过错的证据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和少分财产。
按照香港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