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受害人于2012年8月26日下午有很多同一号码打来的电话,开始接上说自己是崔某的对象(现在是受害人的女友),要约受害人见面,要谈点事情。受害人不认识他,何况不知道要谈什么事情,之后打的电话就没有接,到下午7点左右,受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说有三个人去家里找他,受害人怀疑是这个人,就打过去问问到底什么事情,接通之后对方首先问受害人在哪,当时受害人正下班吃完饭准备回家,路过移动公司,受害人就告诉对方自己在移动公司门口,对方说随后就到。等受害人走到移动公司门口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叫他,然后看到有人向自己走过来,受害人还客气的问有啥事就在这说吧,接着旁边就过来一辆车,对方就让受害人上车,受害人不上去,就又有一个人从后面抓着受害人的两个胳膊和另一个人连撕带扯的把受害人推到车上,上了车对方就问受害人要手机,受害人不给,对方就将他按住强行从口袋里掏走。受害人根本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这时候对方就在商量着去一个僻静的地方,最后开车的说去他的房子,车一路飞快的开到一个单元楼旁边,然后就逼受害人下车进单元楼,受害人不进去,几个人就强行把受害人撕扯进去,一进门就对着受害人强行搜身搜包,还逼受害人把衣服和鞋脱掉,受害人不脱他们就拿一米多长的电线绳子在受害人身上暴打,打的受害人受不了了就脱了,然后其中一人首先对着受害人的头部、面部和背部一顿暴打,边打边说他先来试试电线绳子的质量如何,打完另一个人又上来对着受害人的面部和头部一阵拳打脚踢,边打边谩骂,“在这个地方谁不知道我张某,就你也敢惹我,连我的对象你也敢抢!”,打了一会儿不过瘾又拿电线绳子死命的抽打,还强行让受害人抬起脚,打受害人的脚心脚背和手心手背。当时受害人不敢反抗,怕一反抗对方会把自己勒死,暴打一直持续了近四个小时。接着几个人让受害人把衣服鞋子穿上跟着他们走,也没有说走哪,只是强行让受害人上了车,当时天黑,车行驶的方向也不知道,半途中对方的其中一人接了电话,之后对其他人说“有人报警,派出所知道了,怎么办?”另一人说“那要不把他分尸了吧!”接电话的人告诉其他人赶快跑,等其他人下了车,接电话的人才把受害人带到派出所,路上还在威胁受害人见了警察不要乱说话,进了派出所才知道是受害人的家人报的警,因为当时受害人手机一直被对方控制着,家人打电话一直没有接到,家人没有办法就给受害人女友打电话,受害人女友说她也找,不多一会儿就让受害人家人报警,是她的前男友张某挟持走了受害人,并且之后把张某的电话提供给了派出所。受害人和对方已经在派出所做完笔录,现在受害人正在住院治疗。现在受害人要求直接上诉法院解决,告他们绑架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等,能否成立?【以上事件因找对象而引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xb247……(宁夏-固原)
提问时间:2012-08-29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