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
旅游意外伤害赔偿
旅游意外伤害赔偿 我母亲(70岁)8月17号到九寨沟旅游(自助游),从长海到五彩池的步道(木道)上滑倒,右大腿骨折。当时雨天路滑,人多拥挤,步道坡陡没有扶手,而且没有任何警示牌。事故发生后景区内的清洁人员打电话给紧急救援中心,由于当天游客发生意外事故较多,景区内已无120救护车可派,后联系武警紧急救援车送往九寨沟县人民医院救治。当时只有太平保险公司人员为我们办理入院手续,而九寨沟管理局始终未派人和我们联系。现我母亲已转到广元市中医院,目前的治疗费已超过4万元。而保险公司明确最高赔偿2万元,剩下部分和后期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无人承担,为此我多次和九寨沟旅游管理局沟通,希望他们承担他们应负的责任,可是他们说这次意外与他们毫无关系,并拒绝提供紧急救援记录给我们。请问律师,九寨沟景区应负什么责任,我们该怎样维权?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B3456……(四川-阿坝)
提问时间:2012-08-29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