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父亲的去世之后的遗产分配
父亲的去世之后的遗产分配 父亲今年5月去世,他生前是老教师。父亲上世纪80年代退休,和母亲一起生活,五个儿子分家另住。05年母亲去世,父亲和三儿子过活,当时和其他四个儿子约定的是一个月从父亲的2000多元的工资里拿出600元作为生活补助,其他的存下来作为父亲的存款,做不时之需,存折保留在三儿子手里。但是五年下来,父亲住过三次医院,医药费均分摊,父亲的存折里的钱少得可怜。如今,父亲失去,按照国家规定,退休老师还可以领20个月的工资,每个月至少有2500元。但是三儿子以生前其他儿子未奉养之由,拒绝这20个月的工资分配,想要独自占有,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或有无分配的法律规定?需要指出的是三儿子为的是生活补助才奉养父亲的,并非出于孝顺,而父亲去世前意识模糊,并未留下遗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linj……(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8-29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