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怀别人孩子三个月,我怎么写起诉书,我写的不知道行不行

怀别人孩子三个月,我怎么写起诉书,我写的不知道行不行 我给她结婚不到一个月已经,发现她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后来她写的字据是要赔偿我的一切损失我写的起诉书可以吗?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被告赔偿原告办结婚事的一切费用(有她写的字)
  事实和理由
  我于09年2 月经人介绍认识被告,在双方父母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6月 8日,在某某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 同年6月11日在家举办了婚礼,同年7月5日有流产预兆,到医院检查已有三个多月的身孕,经双方商定到医院做手术,就在做手术的头一天,被告与他人外出,不知去向,后来被告自愿赔偿原告的一切费用,和名誉,精神损失费,和前男友一起生活,事后证明,着是父母干涉女儿婚事,所造成这场骗婚闹剧,被告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场闹剧中原告是个彻底的受害着,花费了不该花费的人力和财力,使原告和家人亲戚都不的安宁,在经济上名誉上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请法院判被告赔原告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lyq(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5-04 23: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