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怀别人孩子三个月,我怎么写起诉书,我写的不知道行不行
怀别人孩子三个月,我怎么写起诉书,我写的不知道行不行 我给她结婚不到一个月已经,发现她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后来她写的字据是要赔偿我的一切损失我写的起诉书可以吗?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被告赔偿原告办结婚事的一切费用(有她写的字)
事实和理由
我于09年2 月经人介绍认识被告,在双方父母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6月 8日,在某某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 同年6月11日在家举办了婚礼,同年7月5日有流产预兆,到医院检查已有三个多月的身孕,经双方商定到医院做手术,就在做手术的头一天,被告与他人外出,不知去向,后来被告自愿赔偿原告的一切费用,和名誉,精神损失费,和前男友一起生活,事后证明,着是父母干涉女儿婚事,所造成这场骗婚闹剧,被告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场闹剧中原告是个彻底的受害着,花费了不该花费的人力和财力,使原告和家人亲戚都不的安宁,在经济上名誉上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请法院判被告赔原告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lyq(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5-04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