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咨询 我爸爸2月份发生车祸,8月份伤残鉴定结果出来。
最重的是右半边身体偏瘫,属于二级伤残。
但是我爸最严重的应该是头部,由于头部受伤导致大部分时候处于昏迷或者无意识状态,即使醒了也只会很小声的说几句胡话,完全不认识任何人,更严重的是完全失去了进食能力,食物都需要直接打进胃部,大小便失禁,无法坐立,完全失去生活能力
我觉得头部伤残情况应该比偏瘫更为严重才对,但是头部伤残鉴定却只有3级伤残,我看到伤残鉴定标准:
1级的标准是:
1.1极重度智力障碍。
1.2 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级的标准是:
3.1 重度智力障碍。
3.2 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我爸的情况是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与植物人区别 不大,不认识人而且无法进食,应该也属于极重度智力障碍,为什么鉴定的结果只有3级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fen……(上海)
提问时间:2012-08-28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