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咨询 我爸爸2月份发生车祸,8月份伤残鉴定结果出来。
最重的是右半边身体偏瘫,属于二级伤残。
但是我爸最严重的应该是头部,由于头部受伤导致大部分时候处于昏迷或者无意识状态,即使醒了也只会很小声的说几句胡话,完全不认识任何人,更严重的是完全失去了进食能力,食物都需要直接打进胃部,大小便失禁,无法坐立,完全失去生活能力
我觉得头部伤残情况应该比偏瘫更为严重才对,但是头部伤残鉴定却只有3级伤残,我看到伤残鉴定标准:
1级的标准是:
1.1极重度智力障碍。
1.2 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级的标准是:
3.1 重度智力障碍。
3.2 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我爸的情况是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与植物人区别 不大,不认识人而且无法进食,应该也属于极重度智力障碍,为什么鉴定的结果只有3级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fen……(上海)
提问时间:2012-08-28 21:4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