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之诉却要求执行
操作起来确实比较困难,其实只要拿着法院的判决去房管局办理就可以了;
判决生效后该房产的物权发生了变更,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物权变更已经生效,从物权登记公示的角度讲,应当到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该案是可以申请执行的,被告不配合,法院向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判决既然已经生效,对于执行被告也没任何必要担心。至于不服判决申诉是另外一回事。
可以申请执行确认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