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和老公签的协议有效吗?
我和老公签的协议有效吗? 协议书(2008.8.18)
协议书签定方:甲方:(丈夫)
乙方:(妻子)
甲﹑乙双方于2001年5月结婚并育有一子( ),因现在乙方发现甲方趁外出打工期间与别的女人有婚外情之事实,甲方也承认无误的情况下,乙方实在是无法容忍,今后若甲方因第三者插足而与乙方提出离婚的话,必须履行如下乙方提出的条件:
一﹑甲方和乙方结婚用房(浙江省 落地房上﹑下二层一套)产权归乙方所有以及包括房子内的一切物品,等儿子( )年满18周岁后交于儿子所有。
二﹑儿子(毛浙轩)的监护权归乙方,并由乙方抚养成人,甲方在不影响儿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下有探望权。甲方需支付儿子在18周岁之前的抚养费﹑医药费﹑教育费共计人民币20万元,并在签离婚协议书后的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三﹑甲方个人在婚期内所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个人承担。(注:欠甲方父母和兄长各2万,共计4万元人民币)。
四﹑如有其他未尽事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经签定方签字有效,表示自愿负责﹑承担以上的条款。本协议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过期乙方不会再同意甲方离婚之事,乙方有绝对决定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qina……(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08-08-2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