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贷款诈骗咨询
贷款诈骗咨询 张 请 高 作为中间人(非担保人)介绍几位村民,张目的是想用几位村民的名章贷款。结果几位村民同意。并且张与几位村民签订了相关合同,合同中并未提及高以担保人的身份出现在合同中,即高没有在合同中体现任何连带责任。结果贷出100万。后张偿还40万后再也无力偿还并且一直推迟不还,甚至逃避还款。后来公安机关介入,把张拘留,张则向公安机关说和高一起合谋的,这时高则全然不知。并且几位村民没有办法追出欠款,以当初高为中间人的名义来向高讨要欠款,并且还向公安机关说当初是高的强制之下才把名章借给张的,几位村民还向公安机关说就是高和张的窜通好了的骗我们的钱。这种情况下高也被公安机关刑拘。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高应如何处理?高是否被冤枉了?这件事和高是否有连带责任?高是否应该负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仲平(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2-08-28 08:51